今天是: |
根据工作需要,为满足我区用人单位人员需求,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展开,经研究决定,采用选聘方式聘用劳务派遣人员16名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选聘原则
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平、公正、竞争择优的原则。
二、选聘方式
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选聘人员,入围人员需符合选聘条件。区人社局、用人单位对拟聘人选进行复试。
三、选聘计划
选聘辅助工作岗位劳务派遣性质人员16人,具体为供销合作总社3人、行政审批局6人、环保局3人、气象局1人、政协办公室3人。
四、选聘对象和条件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宪法和法律;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,无违法违纪记录,工作认真、踏实肯干、具有较强的责任感,服从单位统一调配;
(二)具有与相关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、户籍、学历、专业和技能等条件。在相关招聘岗位有工作经验者,经用人单位同意后,年龄和学历可适当放宽;
(三)招聘单位、岗位、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见《石家庄市鹿泉区选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信息表》(附件)。
(四)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。
凡涉及到年龄、户籍、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,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之日。
五、选聘流程
(一)报名与选聘
2019年1月22日,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负责报名工作,人员选聘工作。
(二)资格复审
人社局、用人单位对入选人员进行资格复审。时间初步定在2019年1月23日。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,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(学信网下载),以及相关证明材料。
(三)复试
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复试,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。由区人社局、用人单位组成面试组,负责开展复试工作。时间初步定在2019年1月24日,地点另行通知。
(四)体检、政审
复试结束后,进行体检和政审。体检参照《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》执行,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组织;政审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常驻地派出所进行,由用人单位负责;凡体检、政审其中一项不合格着,不予聘用。
(五)培训及聘用
体检、政审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岗前培训。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,办理劳务派遣相关手续。试用期1个月,试用期工资1950元,试用期满合格人员月工资2350元,缴纳“五险”(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负担),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负担。
附:石家庄市鹿泉区选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信息表
欢迎扫码 关注我们